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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
发布时间:2023-11-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




1. 失业登记

2.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

4. 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5.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6. 就业见习基地认定

7. 就业见习补贴

8. 求职招聘业务

9.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

10.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1.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12. 用人单位社保补贴

13. 开业补贴

14. 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15.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

16. 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失业登记

——适用对象凡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或户籍地、参保地、就业地)进行失业登记。

——申请材料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申请方式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个人事项进行办理,或向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在系统中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有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求的,发放《就业创业证》。形成业务办理确认单,并由申请人确认。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联系电话63639939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适用对象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申请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相关困难证明: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城镇复员转业军人,提供复员转业证明;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提供劳模证;军烈属,提供军烈属证明;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能证明其单亲家庭及需抚养子女的相关资料;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确定的凭证;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的大学生,提供毕业证及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申请方式申请人向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入户调查。受理机构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不少于3天。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录入省就业信息系统并在《就业创业证》上标注。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人认定结果。

——联系电话63639939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

——适用对象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

——申请方式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个人事项进行办理,或向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向生源地或求职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登记,或登录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的,及时予以受理,并对核实的就业状态信息及时进行标注。材料齐全完整的,办理实名登记,并录入省就业管理信息系统高校毕业生模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机构反馈就业服务情况,补充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系统,标注办理和持有《就业创业证》情况。

——联系电话63639880


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实名登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实名登记人员毕业证;实名登记人员身份证。

——申请方式: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个人事项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提交给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63639880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

1)2017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博士不设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2)郑州市户籍,国(境)外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3)在郑就业创业,正常参加社会保险,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常缴费1个月(含)以上(不含欠缴、补缴)。

4)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其中,国(境)外世界知名大学的毕业生可放宽至毕业时间不超过6年。

——补贴标准

按照每月博士毕业生1500元、硕士毕业生1000元、本科毕业生及预备技师(技师)500元的标准发放。

以申请成功当月为发放起始月,5年内根据养老保险正常缴费情况最多发放36个月。每月初,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办理流程:

国内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郑好办 APP 等线上方式或人才服务窗口线下方式申请。线上申请只需激活电子社保卡,无需提供其他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通过人才服务窗口申请。

线下申请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需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国(境)外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需分别提供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等材料。其他申请材料由申报系统通过政府资源共享获取,因特殊情况无法获取的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63639267



就业见习基地认定

——申报条件:本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重点吸纳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单位作为见习单位,优先吸纳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

——提供材料:

(一)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包括公司简介、发展规划、见习计划、见习承诺,并附见习导师配备情况、见习人员管理制度等);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三)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四)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申请见习单位时,应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向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纸质材料。

(网址: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

申报流程:单位事项—法人登录注册—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确定—网上办理依次填报提交。)

(二)资料审核

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三)考察评估

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见习场所、见习岗位、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考察评估意见。

(四)公示认定

根据考察评估意见,将拟认定见习单位名单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发文确认,并授予就业见习单位牌匾。

初次认定的见习单位及其见习岗位计划有效期为两年, 有效期内见习岗位计划调整变化的应及时报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有效期满经复查合格的,可延续两年。复查按照见习单位审核认定程序执行。

——联系电话:63639880




就业见习补贴

——适用对象已经人社部门认定,且吸纳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中专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

——政策标准见习期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0

——申请材料就业见习协议;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留用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申请方式: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单位事项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见习单位根据当年接收见习人员的实际完成见习情况,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见习补贴模块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将拟享受见习补贴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习时间、补贴标准与金额等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63639880



求职招聘业务

1.线上招聘参与方式

——用人单位:登录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部就业网http://jiuyew.com/-企业登录-注册用户(根据提示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企业招聘-浏览求职者信息

——求职者:登录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部就业网http://jiuyew.com/-个人求职-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个人求职-浏览招聘信息

2.线下招聘参与方式

——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惠济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市民服务中心603室)审核,审核后登记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求职者:个人简历、学历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惠济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市民服务中心603室)填报求职登记表。

——联系电话:63639939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

——政策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以及垫付就业技能培训费用的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办理要件:

1.个人申领。符合条件人员向惠济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

1)河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

2)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报名时提交的人员身份类别相应材料;

3)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5)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信息等材料。

2.培训机构申领。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

1)河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表;

2)培训人员花名册;

3)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报名时提交的人员身份类别相应材料;

4)培训人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5)技能培训补贴垫付协议;

6)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办事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惠济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定点培训机构代为申领培训补贴的,向惠济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惠济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惠济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对补贴人员名单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符合条件人员个人申请的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对象本人银行账户;对定点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代为申请的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联系电话:63639939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对象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政策标准按新招用员工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新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方式: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单位事项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至申请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联系电话63639939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适用对象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标准不超过其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申请方式: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个人事项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人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向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并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提交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河南就业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基层平台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当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本人银行卡账户或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63639939



用人单位社保补贴

——适用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政策标准按用人单位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中小微企业,或者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申请材料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复印件;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安置人员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方式: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单位事项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或向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用人单位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当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63639939



开业补贴

——适用对象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

——政策标准市区(不含上街)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0000元。其他县市5000元。

——申请材料开业补贴申请表;创业者身份证明;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社保卡)

——申请方式: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个人事项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返乡农民工在项目经营地所在办事处(乡镇)的劳动保障所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发放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63639880



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适用对象经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市、县优秀项目,应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优秀项目条件。

——政策标准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

——申请材料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项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法定代表人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失业人员需表明身份并说明是否进行了失业登记,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镇或农村的身份证明);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如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项目,提供贫困人员身份证和《扶贫手册》等相关证明;项目经营场所视频(8分钟以内电子版);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提供111项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8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PPT,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5人以上)。

——申请方式: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单位事项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知,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实地核查,实名填写实地核查表,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可靠。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本辖区所有申报材料,与当地社保、医保等数据信息系统进行人员比对,将拟上报的项目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系统推送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初步确定补助金额。对经评审初步确定的优秀项目在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项目,认定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协调省财政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优秀项目,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3639880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

——申请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限均按照60周岁执行,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五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申请条件

(一)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含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偿还贷款,可以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

申请人(含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不良征信记录,可以申请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二)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除符合申请个人的条件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应不少于1年。

同时符合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贴息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优先为其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可以单独申请国家支持或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贷款额度

根据利息负担方式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二是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一)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每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20万元。

(二)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每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贷款期限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可自行选择贷款期限,累计贷款贴息次数不超过3次;申请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采取一年一还的形式,可以持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2.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一年一还,其中国家支持的贷款贴息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含国家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次数),地方支持贷款贴息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反担保方式

一是第三人反担保。二是房产反担保。是异地反担保。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省直、市和县(市、区)行政机关或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对全市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异地反担保。是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一)第三人反担保条件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差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担保40万元;

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电力、燃气、热力、电信、烟草、自来水、邮政、铁路、高速公路等大型国企正式职工可担保20万元;

3.从申请当日向前追溯5年应没有欠缴社保记录的央企(包含企业社保和个人社保)的正式职工可担保20万元;

4.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含中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的正式在职职工可担保20万元;

5.除以上四类担保身份以外,针对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增加的反担保人资格;①在郑州市就业且连续参加(省)市职工社会保险5年以上的郑州市户籍人员,可担保20万元;②名下在郑州市建城区有房屋产权不动产的郑州市户籍人员,可担保20万元。

(二)房产反担保条件

1.可以抵押的房产

1)用于抵押房产根据房屋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测绘或建成时间截止目前不超过20年。

2)用于抵押房产根据房屋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面积不低于50平方。

3)可以在郑州市办理抵押的成套住宅房产

2.不能抵押的房产

1)按揭中的房产、抵押中的房产

2)经济适用房

3)其它房管局不予办理抵押的房产

——办理程序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经营)

人社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审核申请人条件,核查人员资格等;担保机构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核定担保额度,签订担保合同,办理反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根据其经营状况等核定贷款金额,办理各类手续,发放贷款。

(二)组织起来创业担保贷款

人社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审核申请人条件,核查人员资格、组织就业情况等;担保机构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核定担保额度,签订担保合同,办理反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根据其经营状况等核定贷款金额,办理各类手续,发放贷款。

——应提交的材料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3.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4.反担保相关材料;

5.个人承诺书;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二)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个人承诺书;

7)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2.组织起来创业担保贷款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组织起来创业申请书》;

2)组织起来创业经济实体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与组织起来创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

6)反担保相关材料;

7)个人承诺书;

8)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63639880

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申请对象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申请条件

(1)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新招用人员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可以申请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2)符合地方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

——贷款额度

1.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

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2.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

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贷款贴息次数不超过3次。

——贷款贴息

2022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地方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部分贴息,中央、省市有新政策要求的,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贴息。

——办理程序

人社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审核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资格、吸纳就业人员情况等;担保机构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核定担保额度、签订担保合同,办理反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根据其经营、财务等综合状况核定贷款金额,办理各类手续,发放贷款。

——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

4.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材料等;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个人承诺书;

7.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6363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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