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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1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教学督导工作的目的

教学督导是学校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教学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的一项制度。教学督导能全面、及时地反映教学和管理系统运行状态的信息,为学院规划、协调、控制教学和教学管理各方面的工作提供服务。为了规范学院教学管理,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教学督导工作运行机制

1.教学督导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实行教学督导制度,成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仲岩院长任组长,从各教研室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教师担任。

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长1名,秘书1名,专职教学督导员8名,在学院领导的带领下,对全院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环境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教学督导人员构成

组长:仲岩

秘书:高婧婧

督导组成员:许常建(副组长)陈鲁梅芦阳邢辉刘永焕康金辉王蕾张振

三、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负责组织教学督导工作,制定学年督导工作计划,落实督导工作任务,适时调整督导工作的重点。

2.了解和检查学校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学院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

3.督导员随时深入课堂听课,检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选用,了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抽查教师的授课教案和备课笔记,了解授课状况,特别应加强青年教师的随堂听课。

4.向学校督导科反馈各类教学检查、评估等督导情况和建议。

5.完成学校安排的相关其它工作。

四、教学督导工作方式

1.教学常规检查:教学巡查、随堂听课、教学五大件检查。

2.测评与考核:参与教学测评和对教师的业务考核。

3.各类教学教研活动的审评工作:公开课、说课的审查和评选。

4.座谈会:召开学生或教师座谈会,听取意见。

5.对学院的教学工作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对学院的教学和教研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五、教学督导工作的保障

.加强督导人员的培训和集体学习。一方面通过对教学督导成员进行培训,使督导员正确认识本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以及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督导组成员要学习和了解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新思想、新观念,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新要求,以及现行的方针政策,同时对本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改革思路和实施办法要有深入了解,使教学督导工作有明确的目标指向,提高督导工作的有效性。

.加强教学督导组成员与学校职能部门、教师和学生的沟通和交流。沟通与交流是搞好教学督导工作的前提。教学督导组成员做好与学校职能部门、教师之间沟通和交流,有利于彼此之间的了解和合作。此外,还要深入到学生当中,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效果,通过学生的学习情况来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做到从教和学两方面来整体把握教学督导工作。这样就可以减少和避免教学督导工作的片面性和失误。

.学校和学院应安排好专项经费负责督导员津贴和开展督导工作所需经费,并为督导员开展督导工作提供业务支持。

.教学督导组根据本规定开展工作,学院各单位和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干扰教学督导工作。

.学校对教学督导组提出的督导意见、建议,应予以充分重视并及时协调解决。

经济贸易学院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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